赣州市龙南关检区2010年度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招聘公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字[2009]39号)和市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招聘工作意见》(赣市口领办字[2010]2号)精神,为做好龙南关检区2010年度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协检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协管员6名,其中,2009年度聘用并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3名;今年新聘用3名。用工单位: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 2、协检员9名,其中,2009年度聘用并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5名;今年新聘用4名。用工单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出入境检验检疫检务协检岗位 除外),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的,予以优先考虑; 3、年龄3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一定写作能力;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㈡附加条件 1、海关协管员:计算机、文科类专业者优先考虑; 2、检验检疫协检员:有外语、计算机及文字写作特长者优先考虑;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协管员、协检员实行合同聘用制。 2、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补贴800元。除此之外,不享受其它劳保福利待遇。 3、正式聘用人员的月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工资两部分组成,2010年度基本工资标准为850元/月,津补贴标准为300元/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伤保险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依照赣市府办字[2009]39号确定的缴费比例,按月缴纳或随工资发放单位缴交部分。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5、住房自行解决。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