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建设局关于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 丽水市建设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局办公室文员1名(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综合素质优秀; 2、丽水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水平。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地点在丽水市建设局(城东路99号)322人事教育处办公室。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 7 月 15 日(上班时间受理) 4、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政审等(有关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招聘后的待遇 招聘后实行用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联系电话:2272415 丽水市建设局 2010年7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