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天心区为广纳各类人才,拟面向全国选用4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用原则 选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及待遇 选用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条件。 四、选用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条件 01 党校工作人员 1 经济学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代写论文1篇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02 党校工作人员 1 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相关专业。 03 水利工作人员 1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水流水电工程、水灾害与水安全、水务工程。 男性。 04 城建工作人员 1 给排水相关专业。 男性,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选用程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