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芜湖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芜湖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经芜湖县编委批准,2010年芜湖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热爱卫生事业,服从岗位安排;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劣迹;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未满服务期的公务员及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招程序和步骤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五个步骤进行。 1、报名 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如实填写《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考生对自己的报名信息作出承诺,如填写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费90元。 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少数特殊职位(麻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针灸推拿),报名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以开考,但招聘职位数与参考人数比不得小于1:1.5(四舍五入)。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28日,每天8:30~17:0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芜湖县卫生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8月2-3日在县卫生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职位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使得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位数时,该职位面试人员面试后的考试合成成绩必须达到其它职位进入体检人选的最低分数,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否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人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需交纳面试费80元。 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加权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合成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4日,面试时间为2010年8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体检与考核 依据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合成成绩相同者,按学历高低排序,学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派员监督。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和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人选缺额时,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及学业完成等情况。进一步审查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4、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芜湖县人事人才网、芜湖县卫生网上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办理入编手续 凡已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入编手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及公共卫生专业职位除外),其它人员待取得执业资格证后办理入编手续,四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改为单位聘用人员,不再保留原有待遇。 附件1:2010年芜湖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芜湖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芜湖县卫生局 芜湖县人社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2010年芜湖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招聘 单位 招聘 人数 报考条件 入编 条件 参考书目 专业 学历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1 临床医学(合管中心需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