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本单位决定选聘1名职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仅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2.关于报考学历。 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关于报考年龄。 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2010年6月30日。《招考职位表》有年龄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招考职位表》无年龄要求的,应聘人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年龄要求,其中《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对报考年龄未作要求的,应聘人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8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3日每天9:00至17:00。 2.地点: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保卫科307室,联系人:邓辉萍,联系电话:0755-25535971。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表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属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已毕业的,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属社会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表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职位有要求的才须提供); 7.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确定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织考试人选遴选委员会,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在拟聘人数3倍范围内研究确定各职位的考核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所有符合资格报名人员均列为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的确定标准为: (一) 业绩、任职经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 (二) 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 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将于2010年8月10日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核 (一)方式和内容。 面谈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13日14:00至2010年8月13日17:00。 2.地点: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10年8月16日9:00之后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韩国整形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