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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事业

时间:2010/08/01 08:03:58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深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鞍山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
为深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鞍山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含)至1992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本次招聘简章中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10年鞍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数、岗位简介、考试类别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7月31日8时至8月4日17时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asrs.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审核及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然后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和50元报名费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缴费窗口现场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
2010年7月31日8:00时至2010年8月4日17:00时。
缴费时间:2010年8月2日至8月6日
上午:8:30分——11:00时
下午:1:30分—— 4:00时
报考鞍山市群众艺术馆辅导培训部辅员岗位、鞍山市戏曲剧院戏曲演出队京剧演员岗位、鞍山市歌舞剧院乐队琵琶演奏员岗位、鞍山市第九中学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先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后考生方可缴费并领取准考证。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专业测试合格考生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缴费并已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于8月18日后登陆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准考证号、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填写在准考证上,按时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费及减免条件
报名费:每人50元。
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8月3日-8月4日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缴费窗口)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共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
上午9:0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笔试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设定。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布及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后,按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在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考生需要了解和咨询问题,请与下列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四处(有关党群系统招聘政策)
0412-5534027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处(有关政府系统招聘政策)
0412-5583565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有关考务工作) 0412-5517323
鞍山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有关网上报名) 0412-5513862
中共鞍山市委党校 0412-6315277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0412-2698807
鞍山市教育局 0412-2698075
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0412-5529258
鞍山市体育局 0412-5534905
鞍山市文化局 0412-2209012
鞍山市气象局 0412-5832422
鞍山市林业局 0412-2267008
鞍山市卫生局 0412-5542237
鞍山市公用局 0412-5514690
鞍山市粮食局 0412-8583337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2-5551680
鞍山市玉佛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0412-5581806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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