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新四军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四军纪念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文史研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文博事业,热衷新四军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 3、具有盐城市户籍;属于盐城生源的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史或中共党史专业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5、研究生学历或已经从事党史、军史、地方史研究,且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或公开出版专著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二、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五个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7日--18日 报名地点:新四军纪念馆 2、报名时提供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2)毕业证书;(3)业务成果资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 3、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盐城市直文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写作知识。报考人员与招聘人员比例不少于3:1,并根据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来源:高校人才网 联系电话: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0515-86660463\88190463 新四军纪念馆0515—88335706\13962067667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