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事局 -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员结构与素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发[2009]9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9月统一组织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范围 纳入市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管理的市属财政全额拨款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补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市属其他事业单位和辖市、区所属事业单位,也可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且具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06年以来在我省公务员招考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5日至1992年9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申报招聘职位计划和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综合素质测评、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申报招聘职位计划和方案 各招聘单位在编制空缺和年度增人计划限额内,将公开招聘增人计划卡、《 (单位)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附《2010年下半年常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9月1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同意并反馈招聘单位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