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事网 -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31个,计划招聘70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宿迁市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1、社会在职人员中具有研究生(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学历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2、具有本市户籍(2010年9月6日之前落户)的人员可以报考。 3、具有本市生源的2010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及本市生源的2008年、2009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 4、在我市服务的、聘期考核合格的江苏省选派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至1992年9月6日期间出生)。《职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确定。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报名资格审核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人才网等三个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招聘职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和范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