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网 -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各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择优选用高素质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强广电播音主持人员队伍,努力促进广电事业健康长足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电视播音主持人员2名(男女性别不限)。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为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等网站验证)的未就业人员和已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我省基层实施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体貌端庄,出镜效果好,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嗓音条件好,表达准确、流畅、节奏感强,能够胜任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 4、年龄为18-28周岁,即1982年9月31日至1992年9月31日期间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男身高在1.70米—1.80米之间,女身高在1.60米—1.70米之间。其中:①男,身高1.70米—1.75米者体重不超过68公斤;身高1.76米—1.80米者体重不超过72公斤。②女,身高1.60—1.65米者体重不超过53公斤; 1.66—1.70米者体重不超过55公斤。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及初试、面试、播音复试、政审、体检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本次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在洋县政府网站、洋县人劳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