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通过面试确认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于9月21日下午4:00前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号楼717房间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须本人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即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2010年9月26日。 4、面试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71-65762707、0371-65762717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98%" align="center" border="0"> | |
1: | 2010定向招考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