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 - 四川事业单位招聘】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五)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现仍在处分期内的; 6、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平武县人武部二楼,联系电话0816-8829042)。 (三)报名时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加分材料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0年平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考限平武籍职位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报考限平武籍少数民族职位的须同时提供户籍证明和少数民族证。报考者为平武县在编在职人员的,须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科/人,两科合计10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有明确专业要求的岗位可放宽招考比例到不低于1:2。报名人数不足的,可征求报考者意愿调剂,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加分+面试成绩×30%。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笔试成绩的60%,即: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60%。 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29日在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加政策性加分后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策性加分 根据团中央、原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共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