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 - 事业单位招聘】 因工作需要,我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佛山市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资格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条件: 30周岁以下(截至计算时间:2010年5月31日),博物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取得国家“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具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13至15日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佛山市博物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汾江中路43号8楼)。联系电话:82622202,联系人:邝小姐。 2、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报考者,先提交复印件,参加考试时核对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五、考试、体检和考核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民族民间传统知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及相关知识、历史和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理解分析等;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经市人事部门核准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视为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 2、体检和考核: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 六、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批准后,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聘用。 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报名表.doc 佛山市博物馆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