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公开招聘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2010年拟招聘县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7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服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 3、具有各招聘单位及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含学历类别,下同)和专业,并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它相关要求; 4、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以身份证为准,计算至报名之日); 5、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单位相关职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未正式就业毕业生、或毕业后在各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人员以及国有单位正式人员(不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均可报考。 现役军人、现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以及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在不准参加招考的相应期限内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职位、数量及相应职位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上杭县卫生局(北环路278号)四楼人教股,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至9月17日,联系电话:上杭县人事局0597-3998793、上杭县卫生局0597-3846869。外地考生可从“上杭人事人才网”(http://www.shrs.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随带相关报名材料报名。 报考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兼报一个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职位,分别计为所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或参加考试人数。 (二)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 2、报考职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3、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因学校及毕业生就业机构原因毕业后尚未发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同时提交本人情况说明和承诺招聘后及时办理的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上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兼报职位人员须在“应聘职位”栏中注明所兼报的职位名称)。 (三)加分申报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详见县人事局杭人综[2008]19号《关于规范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工作的通知》),须在报考时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县人事局审核批准,逾期不予补办。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上杭县人事局、卫生局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上杭县人事局核发《笔试准考证》。 (五)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办法 1、经资格审查后,如有符合招聘条件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按闽人发[2006]10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可免于考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