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 - 上海事业单位招聘】 上海市文艺创作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一家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各类文艺作品选题的策划、创作、出版和制作;举办文艺作品的研讨、交流和咨询,目前的重点是以组织、策划影视剧本的创作,开展剧本征集和中介工作为主,兼及其他方面的创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一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行政管理,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本职位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的运作;负责各类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务的安排工作;负责人事工作和其他各项行政事务的安排及执行;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行政管理知识;对文艺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熟悉人事工作;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延安西路238号,上海市文艺创作中心收。报名时间:2010年9月30日——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文艺创作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作补充性提问。 4、考察 由上海市文艺创作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文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玉婷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 联系电话:62483323-224 监督电话:62488226 上海市文艺创作中心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