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推进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事业,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生不受户籍限制,其它人员限本市户籍。 4、除说明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7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 6、目前在我区任职且聘期内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等。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楚州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人才中介机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楚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需达3:1。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如考生自愿,可重新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2010年10月24日8:30—10: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岗位计划录用人数2人(含2人)以上,实际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17-85963155)。 2、笔试 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10月29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实际拟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报考经济开发区项目服务中心解说员岗位的进行身高检测。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情况代为领取的,还须提供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 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