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有关规定,现将市直及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76个,另外代大观区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及经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9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安庆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棋盘山路3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二楼)。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所报考岗位需要出具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另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每科45元缴纳笔试费用。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考试(笔试、面试)费用的政策。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如户口簿)。 (5)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2日上班时间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岗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部分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开考。 (二)笔试 公开招聘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0年10月17日上午,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0年10月15日-16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是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是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综合常识和写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44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