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于2010年10月份第三次公开招聘17名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共添,副组长:王雁威,成员:胡圣祯、朱建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圣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用人单位抽调,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三、招聘单位和职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第三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穗府〔2003〕72号)。 报考者的年龄计算以2010年11月30日为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8日(星期一)—11月10日(星期三),咨询电话:020-36899084。 2、报名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二楼(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41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2008、2009年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递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退还,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2)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报名表》可在花都人事人才网http://rsj.huadu.gov.cn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 (3)由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报名,并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于2010年11月16日前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一楼(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路41号)。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