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上蔡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驻组发[2006]2号《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我县卫生、招商引资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其中,县人民韩国整形医院59名,县疾控中心20名,县招商服务中心3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按需设岗,严格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的事业单位,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县人民韩国整形医院招聘59名,其中,护理50名,影像4名,检验2名,麻醉2名,计算机1名。 县疾控中心招聘20名,其中,临床医学4名(西医、中西医结合3名,中医1名),护理5名,检验6名,公共卫生2名,西药剂2名,影像1名。 县招商服务中心招聘3名,其中,文秘1名,计算机1名,统计1名。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招聘3名,其中,文秘1名,计算机1名,统计1名。 三、招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普招的尚未就业的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专业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护理、文秘、统计、计算机专业的,限上蔡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之前);报考影像、检验、麻醉、临床医学(含西医、中西医结合、中医)、公共卫生、西药剂专业的,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具体条件 1、报考护理岗位的资格条件 ①国家计划内普招护理专业毕业的中专毕业生,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②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检验、麻醉、西药剂、公共卫生的资格条件 ①国家计划内普招中专学历,且取得相应专业师级执业资格的。②国家计划内普招大专以上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③非麻醉专业毕业生报考麻醉岗位的,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 3、报考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岗位资格条件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基本要求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护理岗位的面试包括实践技能操作和答辩,满分均为100分。①报考护理岗位考生的有效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40%+答辩成绩×20%;②报考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检验、麻醉、西药剂、公共卫生岗位考生的有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答辩)成绩×30%。报考县招商服务中心、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岗位的有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招聘原则和程序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上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上办[2007]13号)文件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配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全程录像,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 2、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命题、考试组织、评阅试卷、计统分等,由指定的考务中心统一布置实施;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3、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有效证件缺一不可)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一底版彩色照片1张。报名时统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审查报考人员相关证件,确定报名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令[2005]第6号、豫人[2003]74号和驻组发[2006]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规定,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最低不能低于1:3。如果该招聘岗位数量与所报考生数量之比达不到此比例,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数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编场 按照高、中招编场的办法,实行微机编场。 5、信息校对及领取准考证 2010年11月21日,报考者本人到原报名地点进行信息校对;2010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卫生专业岗位的,测试所申报专业的专业知识和卫生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卫生法律条例占20分。 报考县招商服务中心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专业岗位的,测试所申报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2010年版)。其中,专业知识占8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 (2)笔试时间:2010年11月28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笔试成绩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三处张贴各报考考生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5天。 8、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报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2010年12月11日。 (3)面试内容 报考卫生专业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和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医疗卫生知识、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等。 报考县招商服务中心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专业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护理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时间:2010年12月14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9、体检及考察审核 (1)根据笔试、面试有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审核对象,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进行考察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再递补。 10、聘用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初次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事部门核准,上报市人事部门备案。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七、照顾政策 根据上文[2008]4号文件规定,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凡引进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且按合同约定如期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以县委、县政府表彰决定为准,对具备报考资格的引资人或投资人本人及配偶或子女(只限一人),笔试成绩加10分,进入面试范围后,面试成绩再加10分。 八、强化约束监督机制 1、建立考生档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考生的照片和文字信息,以便以后逐人进行审查。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必须由本人参加,且自觉遵守各项招聘纪律和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3、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坚决克服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全社会普遍关注又十分严肃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上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上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