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系统招聘35名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充实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共35名,详见《镇海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考范围和对象 2010年10月31日前已与我区卫生系统下属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仍在我区卫生系统工作的卫技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 1.学历:与招考职位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上岗)资格(2010年全国执业护士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具有执业资格),其中2009、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口腔医学等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时不作本专业执业资格要求,但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不再聘用。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上进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政治表现好;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能力,在同类人员中工作表现突出、实绩较明显; 3.组织纪律观念较强,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