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下半年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具体见《二〇一〇年下半年越秀区卫生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请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广州越秀区公众信息网(www.yuexiu.gov.cn)查看。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其他条件包括: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以上,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广州市生源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非广州市生源的,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二〇一〇年下半年越秀区卫生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说明:“应届”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以附件中职位表的规定为准。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2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00至12月18日(星期六)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笔试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星期日)下午17:00。 2、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