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广东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我局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专业对口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环境风险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职位、职数、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表(报考者请登录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主页(网址http://www.gdhzepb.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网页,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在2010年12月22-24日到惠州市环境保护局4楼人事科办公室报名。 五、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有关单位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拟聘职位和考生总成绩的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考试、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用)》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录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