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陕西武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及时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现状,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5届至2010届毕业的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护士资格证的护理专业报考人员,可放宽到中专学历)。服务期未满的“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录用人员、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招聘指标 1、教育系统60名 教师岗位要求师范院校或非师范院校的教育类专业毕业。 (1)高中15名: 生物2名,物理3名,化学2名,地理2名,英语2名,计算机信息技术3名,美术1名。 高中报考人员第一学历本科以上,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2)初中10名: 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初中报考人员第一学历大专以上,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3)小学22名 小学报考人员第一学历大专以上。 (4)幼教3名 幼教岗位只限幼教师范或师范院校幼教专业毕业生。 (5)校园安全工作人员10名 要求政法专业或体育、公安院校毕业生。 2、卫生系统20名,其中临床医学5名,护理15名。 要求医学院校或非医学院校的医护类专业毕业,临床医学第一学历本科以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证;护理专业第一学历中专以上,须取得护士上岗证。 3、统计系统社会民意调查15名 要求普通高校毕业,第一学历大专以上。 4、药监系统食品药品稽查5名 要求大专学历的须为医药、食品管理类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5、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察5名 要求普通高校毕业,第一学历大专以上。 6、综合类30名,其中会计10名,计算机应用10名,文秘10名。 要求普通高校毕业,第一学历大专以上,专业对口或相近,本科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咸阳户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大专(护理、幼教专业可放宽到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拟任岗位的技能要求; 4、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明必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 5、年龄18周岁(1992年11月30日前出生)至30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曾在报考专业的岗位上工作满10年的考生,年龄和届次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报名无效。一经报名,不得调整专业。报名人数与录用指标之比原则上要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