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下半年广东清远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清远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开招聘。招聘职位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包括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符合职位表中的要求(年龄计算日期至2010年12月31日);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人数: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交费及发放准考证的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6日至2010年12月26日,报名网址:www.qyks.gov.cn。 网上预报名详细步骤如下: (1)从首页左侧点击“事业单位报名系统”; (2)从页面左侧点击“考生报考进入”; (3)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点击“我同意,我要报考”进入职位列表页; (4)选择所要报考职位进入资料填写页面,输入详细个人资料后保存; (5)在页面左侧菜单栏点击“照片上传”上传照片需为近期免冠蓝底或红底彩照,照片尺寸32mm×26mm; (6)上传照片后从左侧菜单栏点击“打印报名登记表”进行登记表打印,注意需正反面双面打印,不需要进行网上缴费; (7)网上预报名咨询电话:0763-3366674。 2、现场确认交费及发放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地点为清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大堂(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劳动大厦首层)。 (三)报名要求: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非广东省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 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所有证件、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四)报名费用 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1月9日,上午8:00时--9:30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15时--12:15时《申论》。 笔试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