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现就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详见《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招考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4.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表→按网上指引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经确认的准考证)→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择优选拔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