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广东省龙门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龙门县光荣院、龙门县民政社会福利院、龙门县殡仪馆均为龙门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隶属龙门县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龙门县光荣院是经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孤老复员军人、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供养和服务管理;龙门县民政社会福利院是经费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颐养社会老人和收养社会弃婴(童);龙门县殡仪馆是经费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执行上级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落实殡葬管理职能,提供殡仪服务。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编制部门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龙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龙府[2010]96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光荣院工作人员3名;公开招聘民政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2名;公开招聘殡仪馆工作人员2名,共计7名。 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光荣院、福利院经费财政核拨;殡仪馆经费财政核补),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应聘人员一般条件 (一)龙门县户籍或籍贯龙门。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性格活泼开朗,有爱心,能胜任民政社会福利(儿童、老年人护理)、老年人福利(孤老复员军人、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供养、服务和护理)和殡仪服务管理工作,能接受24小时轮值班。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相貌端正。其余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应聘人员其他条件 (一)光荣院工作人员(3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0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1、行政管理专业1名,男性;2、环境艺术设计专业1名,女性;3、物业管理专业1名,男性。 (二)福利院工作人员(2名):女性2名,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1、高中及以上学历1名,具备幼儿保育资格;2、初中及以上学历1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殡仪馆工作人员(2名):女性2名。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殡仪馆工作经验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3号县民政局办公室(民政局办公楼三楼,联系人:张敬辉,电话:788161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工作经历证明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5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方可报名。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通知。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