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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时间:2010/12/23 17:59:33来源: 作者: 点击:

三、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敬业爱岗,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届生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社会在职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受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16:00。
2、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于元月4日、5日的8:30—16:00到长江委机关服务局办公室(解放大道1863号红楼121#)报名,并填写《长江委机关服务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照4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提交复印件,资格审查核对原件)。
⑵网上报名
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应聘人员可登录长江委信息网(http://10.100.83.46/)(或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人才网、中国水利教育网、武汉市人才网)报名,下载并填写《长江委机关服务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cjwjiguanju@163.com。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和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2011年元月10日8:30至16:30,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照4张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长江委机关服务局办公室(解放大道1863号红楼121#)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三人的岗位放弃招录。机关服务局将于2011年元月10日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现场,对资格合格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元月11日举行,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报考者收到的《长江委机关服务局招聘考试准考证》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面试。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元月12日举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并列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官5或7人,时间25分钟。满分为100分。
3、成绩汇总。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选)。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监督组在应聘者的学校或单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并查阅档案、核实报名资料。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1、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工作组提出拟聘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2、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劳动局备案,并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经公示不合格的人员,由后续人员按序替补;自动放弃聘用的,由后续人员按序替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参加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863号 邮编:430010
联系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办公室
电话:027-82828908 027-82828972
联系人:周萍 刘春红
七、监督举报
1、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机关服务中心成立监督小组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2、公开招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如发现在招聘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欢迎大家监督投诉,投诉电话:027-82828285
特此公告。


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师范生-2011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2011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服务局(副局级)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要负责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的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汉地区小型基建管理工作,负责长江水利委员会机关大院、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保卫及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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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岗位
名称
岗 位 描 述
招聘人数
应聘人员条件
专 业
学 历
是 否
在 职
岗位要求
1
劳动人事
管理
从事全局劳动人事管理、人才开发、绩效考核工作。
1
人力资源
管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
应届或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2
电气工程
管理维护
从事办公楼宇智能化设备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系统故障查排工作。
1
电气及自动化工程
大学本科及以上
应届或社会在职人员
熟悉楼宇自动化系统的工作原理、性能,对系统有独立维护能力,能基本判断智能化系统设备故障原因。
3
监理岗位
从事测量、道路、桥梁、地质、水工、工程管理等专业监理工作(长期在外业)。
2
测量、道路、桥梁、地质、水工、工程管理
大学本科及以上
社会在职人员
具备监理工作经验,能长期在工地工作,协调沟通能力强,同等条件下,具备水利部或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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