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海南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海南省万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等3个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促进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家淦(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叶 彬(市政府办主任) 纪作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 牧(市监察局局长) 符少宁(市财政局局长) 吴 明(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崔天星(市统计局局长) 陈忠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超文(市纪检监察组组长) 唐敏智(市编委办副主任) 陈 宇(市保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纪作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小炜、潘宜德、吴学科、潘国坛、黄道和、文军等为成员。 三、招聘名额及单位 (一)招聘名额:7名。 (二)招聘单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工作人员3名,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2名,市统计普查中心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回我市报到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计算机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它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开除处分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具体通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二)报名。 1、应聘人员可到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填写《海南省万宁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3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和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