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事业单位招聘】 宿迁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根据《宿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5个,计划招聘48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宿迁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1、社会在职人员中具有研究生(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学历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2010年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宿驻军配偶、在宿父母身边无子女)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2、具有本市户籍(2011年1月10日之前落户)的人员可以报考。 3、具有本市生源的2008年、2009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 4、在我市服务的、年度考核合格且工作满2年的省选派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0日至199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职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确定;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人事考试网、宿迁人才网等三个指定网站和宿迁日报、宿迁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招聘职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审考核标准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1月10日09∶00-1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1月10日09∶00-1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 2011年1月10日09∶00-1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标准为98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