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造镇房地产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新造镇房地产管理所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广州市(不含从化、增城)户籍; 2、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3、有3年以上镇街工作经验(以2010年12月31日为界,即要求报考者须是200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具有招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等其他资格条件。 (五)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国家承认。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 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1月20日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联系人:李小姐,电话:84726321)。 4、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人民政府北楼107(番禺区新造镇新广路1号) 5、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3)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5)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6、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查。 8、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费50元。进行网上预报名。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名人员可参加考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