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0年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数额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5名,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5名(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4、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基本条件、职位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带证件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原件(验后返还)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请从滨州高新区网站www.bzgxq.gov.cn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州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大厅14号窗口。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党群工作部、规划建设局和公安分局按报考职位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六、招考方式 1、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30%、35%、35%的比例折算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化知识。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退伍证参加笔试。 (2)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不足1:5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项目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或退伍证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政审。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报考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考生的政审工作按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执行。 3、体检。报考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考生,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执行。报考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考生体检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人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招聘及管理 1、考核、体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