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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梅州市嘉应桥头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1/13 17:13:23来源: 作者: 点击:
【师范生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广东梅州市嘉应桥头公园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梅州市嘉应桥头公园管理处是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属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梅州市嘉应桥头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梅州市嘉应桥头公园管理处管理岗。
二、招聘人数:4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一定的口头表达、文字写作及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22日起至2011年1月24日止。
2、报名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18号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人事科,邮政编码:514021,联系电话:0753—2302002、2302682,邮箱:mzszgyrsk@163.com,联系人:刘先生、陈小姐。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由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发放考试通知。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
五、考试
采用专题演讲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公园管理的能力知识。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应试者首先介绍本人的主要经历;演讲完毕以后,应聘者就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答辩使用统一试题,演讲答辩每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zgyj.me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享受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月工资1000元左右)。同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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