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2011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为补充工作力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沙区简介及招聘岗位 南沙区简介请登陆广州南沙区政府网www.gzns.gov.cn。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具体条件要求可登录http://www.gz.gov.cn/vfs/content/content2.jsp?contentId=270490查看。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表中各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要求。 三、招聘对象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12:00至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00。 3.报名网址: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www.ns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②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5.交费方式: 招聘方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20日(星期日)下午17:00。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法将与笔试通知同时在本网公告(免考笔试人员交费后无需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时间为120分钟; 2、考虑到春节放假等因素,笔试时间初定在元宵节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在2011年2月23日之前留意本网通知。 3、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www.nsrs.gov.cn)公布。)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拟面试对象面试前由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被审查人要在报名表上签名以示负责。考生需持准考证、居民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审具体事宜由招考单位在发布本《公告》的相关网站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的决定由用人单位在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后一周内作出,逾期不作出决定视为不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八、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及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咨询电话:39910578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2010年南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375" border="1"> | ||||
单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招考岗位 | 招考范围 | 岗位具体要求 |
社区服务 中心 | 1人 | 就业培训 (主要负责外企上岗培训及职工能力提升培训) | 社会人员 | 1、30周岁以下,广州户籍人口; 2、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学士以上学位,有教师执业资格; 3、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 1人 | 工程管理 | 社会 人员 | 1、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学士以上学位,土建工程类或工程造价类专业; 3、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1人 | 拆迁管理 | 社会人员 | 1、35周岁以下; 2、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学士以上学位; 3、二年以上征地拆迁工作经验。 | |
龙穴街 筹备组 | 1人 | 城建管理 | 社会人员 | 1、35周岁以下; 2、工民建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1人 | 环境工程 | 社会人员 | 1、35周岁以下; 2、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