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度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11年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录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相关岗位的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生除外)。具体招录对象按岗位要求确定。 (二)检察理论研究所相关岗位的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生除外)或检察系统工作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岗位 1、刑法学专业1名; 2、民商法学专业1名。 (二)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岗位 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或法理学专业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 报考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岗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11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除外);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条件(本科专业须为法学,博士学位专业应与招录专业要求一致); 4、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健康条件; 7、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 (二)检察理论研究所 报考检察理论研究所岗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检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为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或法理学; 3、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攻读学位期间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 5、安心在检察理论研究所工作; 6、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健康条件; 7、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11年6月)。 具有五年以上司法实践工作经历的人员,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四、报名(一)报名时间 2011年1月20日8时至2010年1月29日18时。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pp.gov.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对报名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理论研究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联系方式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洪良 联系电话:010-65209135;传真号码:010-6528852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邮政编码:100726 电子邮件:job@spp.gov.cn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保加于兵旗 联系电话:010-61719206;传真号码:010-61733692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人事工作部 邮政编码:102206 (三)检察理论研究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泽选 联系电话:010-68630201 七、其他 资格审查结果、考试相关事宜以及其他相关通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