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广东省龙门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龙门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具有龙门籍城镇居民户口,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女性,年龄30至35周岁(即1980年12月31日至1975年12月31日出生),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和办公室文秘工作,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以上,有5年(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龙门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联系电话:(0752)7781585。 2、报名时间:2011年元月30日至2月1日截止,时间3天。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应聘人员采用笔试加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指定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考察 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考察。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 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时间7天。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指导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部门、县纪监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二0一一年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