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是区属事业单位,由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主管。现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妇产科专业工作人员 1 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 人数 专业 职称 学历 性别 户籍 其他条件 妇产科工作人员 1 妇产科 副主任医师 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学位) 女 顺德 妇产科执业范围,曾在三甲医院从事普外科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10年以上妇产科工作经验 二、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26至28日(上午 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二)报名地点: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顺德大良保健路3号)人事科。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5张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 (四)咨询电话:0757-22613097。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核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决定。 六、录用 拟录用对象公示 7 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用的工作人员是区属事业单位干部编制人员,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二0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