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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简章

时间:2011/02/17 16:42:42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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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简章
为着力优化公安文职人员队伍结构,有效缓解我区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进一步深化“两区”(社区和街区简称“两区”)警务体制勤务方式改革和全面实施“平安江津”战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
非在编公安文职人员招聘指标共计114名,其中男性80名、女性34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1981年1月31日至1993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并能熟悉操作计算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
来源:高校人才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文职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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