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广东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普通雇员3名。具体职位和有关要求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符合职位表户籍条件要求,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星期二)。 报名地点: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会议室(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劳动就业服务大楼6楼)。 报名应携带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onggang.gov.cn公告附件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张; 4、《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B两类均可);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由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组织开展,报名者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合格证》(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且非因违法违纪解除雇用关系的人员,其自解除雇用关系之日起2年内视同持有《合格证》);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 4、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附后,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5、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文凭验证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雇)用及调任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再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补齐)。 资格初审合格的,给予发放《适应能力测评通知书》参加适应能力测评。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事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适应能力测评 适应能力测评工作由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以《适应能力测评通知书》为准。测评方式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招考职位资格初审合 格人数低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招考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适应能力测评结束后,各职位依考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