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 2011浙江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用工)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鄞州区生源(高校入学前户籍在鄞州,下同)及现户籍在鄞州(不含鄞州高校就学落户的,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户籍以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和应用能力(参照公安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相关标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6、现在鄞州公安分局文职岗位工作并与分局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资格条件适当放宽,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3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716室(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 3、 报名要求:报考者可先从网上下载(进入鄞州人事编制网或鄞州公安信息网gaj.nbyz.gov.cn下载,也可到报名处领取)填写报名表(附件一),并 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 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不足3:1的,酌情核减招聘指标。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计算机技能测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先参加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者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鄞州人事编制网和鄞州公安信息网上公布,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会同鄞州区人事局统一组织。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 体 检工作由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