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龙岗区人事局批准,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2名,其中辅助管理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普通雇员各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1年1月31日。如最高年龄30岁的,则要求1980年2月1日之后出生。 (三)持有A类或B类《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具体见职位表要求。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应符合职位表户籍条件要求。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建筑工务局人秘科(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教育综合大楼605室);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 1、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测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和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和身份证(代领者同时还需出具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3月2日(9:00—11:30,2:30—5:30)到区人才流动中心考试部(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劳动就业服务大厦四楼)领取准考证。因考试委托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每个考生需交纳考务费100元。 (三)适岗能力测试 1、笔试 (1)若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或等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笔试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3)笔试的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的前3名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由龙岗区人事局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