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为推进天河人才强区战略,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天河区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的,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普通雇员必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中级雇员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有一定的专业和学术造诣;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5岁。 3、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1日。 (三)任职条件 其他任职条件和要求详见《天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pi07/index.html)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从2011年3月7日9:00时至3月13日17:00时止。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00时(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或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自行于3月16日17:00时始在网上打印《天河区公开招聘雇员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在资格初审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普通雇员每个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达到5:1以上的才能开考,中级雇员的应达到3:1以上才能开考,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或视情况合理调整招聘人数。 (二)笔试 定于3月19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由天河区统一组织,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专业知识按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分类,分别组织考试。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80%。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职位数5: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于3月24日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天河区人事网(http://renshi.thnet.gov.cn/index_3031.html)和天河人才网(http://www.tianherc.com)公告。 (三)资格审查 定于3月29日至4月1日进行。通过笔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考生自行在中国广州人事网报名系统里打印); 2、本人简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