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 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黑龙江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结合我局具体用人要求,制定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所属事业单位:地震分析预报与火山研究中心、地震监测中心和地震台站主要从事地震监测预报与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与报名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热爱地震事业,能够经常脱离家庭环境在野外、边远地区等艰苦条件下工作; 3.创新与合作意识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从事本专业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 5.应聘台站的人员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含2009、2010年全日制统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与报名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3月21日9:00至4月4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3月22日9:00至4月5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它岗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1年3月22日9:00至4月6日16:00 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登陆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4月10日至4月13日 考生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笔试。 (五)注意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451)87016620、82661824,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对于工作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办法 (一)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考试、考核办法。 (二)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直接采取面试。对符合台站岗位要求的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内容为大学高等数学(30分)、计算机(30分)、英语(20分)和作文(20分)的基础知识。在笔试成绩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