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事局 -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福建省晋江市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晋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招聘岗位48个,计划招聘人数88人。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晋江市2011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比例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的岗位不予开考,相关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 至1993年3月1日期间出生的)。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1年3月1日前取得。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晋江的,是指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1日前具有晋江常住户口或晋江籍。 代码为20110101、20110301、20110501、20110604、20110703、 20111203、20111501、20111801、20111802的岗位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晋江市在职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1日前任职满两年且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时间:2011年4月6—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二)地点: 晋江体育中心祖昌体育馆。 (三)应提供的证件 1、报考人员属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属往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学位要求的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考“户籍要求”为晋江的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任职 且具有人事决定权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报考人员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3、 报考人员属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计划表》中有设置其它要求的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