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综合 - 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对象见本公告附件《2011年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资格。 4、五通桥区外在编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五通桥区内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2-17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职位编码相同的拉通排序)。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和上传相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信息和相片质量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应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和相片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1年4月21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通过资格审查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