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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直机关工委招聘非在编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时间:2011/04/02 10:05:19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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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直机关工委招聘非在编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推进市直单位党内信息化,加强数字党建系统“党员e家”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非在编党建工作指导员属全职工作人员,不纳入单位行政编制。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比较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务工作;
4、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强,熟悉公文写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互联网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网页三剑客工具(dreamweaver,firework ,flash)和photo shop图片编辑软件(熟悉网站编辑工作经验者优先);
5、佛山市户口;
6、男,年龄30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31日至4月2日。
2、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登记表,发到电子邮箱。同时,将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寄佛山市直属机工委组织科。进入面试者需审核以上证件的原件。
三、考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笔试,按不少于1:3比例择优进入面试和机试。按100分制开考,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笔试考试。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开考。
1、笔试:主要对考生写作水平进行测试,占50分。
2、面试和机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需要进行总体测试评价,占50分。
3、面试和机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和机试成绩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政审、体检和考核
考 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或考核 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薪酬待遇
采取聘用形式,月薪2300元左右(含购买社会保险)。正式聘用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工资。
联系人:黄江平、联系电话:0757-83354168、83334192(传真),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南北一路13号2号楼,电子邮箱:jggwzzk@sohu.com。

附件:佛山市直机关工委非在编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委
2011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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