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 - 四川事业单位招聘】 四川省广元市2011年公开招聘217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公开招聘217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市中心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1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其中,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面试资格审查前,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1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我市县区、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县区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217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2011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4月15日。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