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事业单位招聘】 宿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宿州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宿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共招聘2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宿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0日至1993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宿州市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依托合肥人事网(www.hfpta.com)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1年3月30日9:00至4月5日16: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网(www.hfpta.com)进行报名,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宿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 (三)网上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1年4月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1年4月6日18: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1年4月7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4月8日9:00—14:00在合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