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 -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上半年广东省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1年上半年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行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要求,确保2011年上半年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韶关市直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1年前毕业的历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招应届毕业生的要在公告中注明)。大专及以下和其他人员限韶关市户籍或生源。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要有可使用的空编并严格按照市人社局批准的岗位设置总量和设置比例,在本单位有空缺岗位的前提下对应空缺岗位招聘人员,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暂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设置岗位招聘条件要与该岗位说明书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布公告,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计划和方案、招聘公告,并与事业单位共同实施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等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已申报招聘计划及方案的,现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报送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审定后,于2011年4月中旬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gdsg.lss.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网站可同时转载公告。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除招聘计划和方案的内容外,还应公告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 2、应聘人员条件; 3、招聘办法; 4、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 5、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聘公告一经发布,未经人社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除有法规要求或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和特殊岗位外,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至199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五、考试 (一)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是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有关理论水平和执业能力;面试则考察应聘者的思辨、应变等综合能力。笔试工作应在5月中旬前完成。 (二)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原则上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也可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专业技能考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