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 - 山东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山东省济南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单位工作需要,现将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专业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人员应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不限户籍; 4、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参加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 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有2个单位公开招聘19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2011年济南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5月4日9:00—5月6日16:00 查询、交费时间:2011年5月5日9:00—5月7日16:00 报名网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 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 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1年济南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