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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简章[1]

时间:2011/05/09 11:16:48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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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我市采取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11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5月26日至28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等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5月20日9:00—11:30,13:00—15:00到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五楼(北京路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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